本報訊(記者 康詩文 通訊員 竺盛涌)“領到了賠償款,心里的一塊石頭終于放下了。”1月4日上午,方橋街道竺家村村民竺先生來到街道社會矛盾糾紛調處化解中心,從某綠化施工單位負責人手中接過了近8萬元苗木損毀賠償款。
去年11月12日,竺先生來到街道矛調中心反映,他種植在機場南路西側的一批苗木因工程施工受損,但找不到施工單位索賠無門。矛調中心工作人員了解情況后,立即與街道城建辦、征地辦對接。
由于苗木損毀時間不清楚,要找到施工單位很不容易。城建辦工作人員根據竺先生反映的情況,排摸了自去年8月以來,在該苗木田一帶施工的所有單位。該區域為機場南路IV標段施工現場,其間有高架及地面道路、強電遷改、弱電遷改、給水、綠化等多個施工項目,涉及不同施工單位。城建辦工作人員耐心地一家家排摸走訪,幾經周折,終于確定某綠化施工單位為苗木損毀責任方。與此同時,征地辦請專業評估機構對損毀苗木作了價值評估,涉及品種有北美海棠和茶花兩個品種,共142株,價值近8萬元。
街道矛調中心多次召集城建辦、征地辦工作人員,商討該糾紛解決方案,并通過電話與雙方當事人多次溝通,最終雙方就苗木損毀賠償達成協議。